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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台灣禁止進口豬瘟疫區肉類製品通知
发布时间:2020/7/22 阅读:2374次
致太陽集運會員:
前令重申!禁止由豬瘟疫區進口肉類製品至台灣
依據台灣相關機構2018年12月20日宣導資料
旅客違規笈電商網購或貨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之罰則說明 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台灣如遭查獲,
第一次的罰鍰新台幣20萬元,第二次以上違規直接裁罰新台幣100萬元。
此規定適用所有入境貨物,包含旅客攜帶與經由貨運渠道。貨運渠道 包含海/空運。所有3年內曾發生疫情地區均在管制裁罰範圍。請對
所收貨物仔細查核,以免遭受無謂損失。
太陽集運
2020年7月21日